外地来杭投资落户政策

日期:2020/05/07 17:17 浏览:1139

申报条件

杭州市外地来杭投资的国内企业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可办理1名企业专职管理人员进杭,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提交材料

①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②《来杭投资企业部分专职人员户口进杭审批表》(一式三份);

③企业要求部分专职人员户口迁杭的报告及迁移人书面申请;

④区(市)经合办引进投资企业享受政策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申请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⑦申请人为股东的,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中层以上专职管理人员的,提供本人与该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书或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该企业为其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⑧申请人的最高学历证明(高中以上)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有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靠亲友处的(亲友为挂靠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⑩随迁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⑾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未成年子女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⑿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