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8/24 14:53 浏览:1357
为了简化申领失业金办事环节,降低办事成本,提升群众办事满意率,即日起钱塘新区本地户籍及在杭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取消60日申领限制
原先失业人员应在被单位解除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保险金相关手续。现在可在失业期间随时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保险金。
取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完成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即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获得解除原因、解除时间等审核所需信息。用人单位填写的“参保人员减少原因”即可作为审核失业保险金的依据,无需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仅方便了失业人员,也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这两个“取消”是为了给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并不意味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金条件进行审核。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义务满一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 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恶意隐瞒已就业情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纳入人社信用记录。
企业在做员工停保手续时,请务必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停保原因。因为这关系着该员工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以及企业是否符合申领稳岗补贴的相关要求等。
此外,目前企业在政务服务网申报人员减少时,会出现以下几种原因:
✔ 调动
✔ 期满
✔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原因)
✔ 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
✔ 开除、除名
✔ 擅自离职
✔ 辞职
✔ 辞退
其中,“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原因)”“开除”“除名”“辞退”这几种原因明确为“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